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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法廉杯”辩论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为积极营造清廉校园,提高全校大学生廉洁意识,展现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实现法律助廉,经研究决定现举办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法廉杯”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单位

主办方: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

承办方: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竞赛参赛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竞赛规则和具体要求

根据参赛队伍的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场地和场次。竞赛规则(含分组方式、具体赛制等事宜)和辩题另行公布。

四、竞赛日程安排

比赛报名截止日期:11月14日(周四)中午12点前

比赛初步时间安排:11月中下旬,具体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竞赛简介

由正、反方选手围绕与法律、清廉有关的某一争议问题,按照规则运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该事物或问题的见解,反驳对方的观点,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以此来开阔、发散学生思维,锻炼学生的理解能力、反应能力、论辩能力、查找资料的能力、搜索信息的能力、统筹分析的能力等,加强对清廉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六、参赛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4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以参赛队伍为单位,每队人数限制5至9人,包括1名领队和4-8名队员(领队须为大二及以上年级,领队及大二以上年级队员只可参加决赛,决赛参赛阵容可年级混搭),各参赛队伍报名截止后,相关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不得增减及更换队员。

每个学院至多可报名两只队伍,当队伍总数为奇数时由承办方再选择队伍报名参赛。参赛队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发送到1356956163@qq.com即视为报名参赛(报名表见附件)。

3.联系人:

王老师:0571-86735765,杨同学:17367107370

七、奖励

奖项设置: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按各学院的竞赛类比赛标准加校级荣誉分,并根据名次给予相应奖励。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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