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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院务公开

关于做好第二批浙江省高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8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浙教办 [2019]23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重点与目标

各高校应结合相关领域的发展和学术创新水平提升的需要,重点围绕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突出以数字经济(含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等)、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经济等产业领域为重点,邀请我国两院院士和高水平海外院士担任导师,对青年英才实行一对一指导,培养期为5年。通过参与项目研究、学术交流、课题指导等多种形式,加速提升青年英才的学术创新水平,力争成为高层次人才项目培养对象或重大奖项成果完成人,为培养成为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加快推进高教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英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两院院士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具体由省科协认定);优先选择浙江籍院士,或对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热心帮助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浙江省省情比较了解的院士;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甘于奉献,提携后学,乐于开展学术技术传帮带;

3.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4.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

三、申报程序及推荐名额

(一)校内申报。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推荐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院)资格审查、择优选拔后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复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员,经学校同意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研究院)负责通知和报送。此次上级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2人,各学院(研究院)限推1人。

(二)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同意,结对双方签订协议,被推荐人选按要求提交所有相关申报材料,并由学校上报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校内推荐材料

1.《“青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基本信息》(附件1),共2份,其中1份经学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原稿(须标注级别),另1份经审核后修改的最终清爽版(在首页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同步发送指定邮箱;

2.《意向结对院士信息表》(附件2)1份,须经院士签字同意结对,电子同步发送指定邮箱;

3.相关佐证材料(表中所填内容若是进校前成果或2019年新出成果务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份,供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二)经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结对双方签订协议(附件3),协议一式五份。

(三)请各学院及时开展本部门推荐工作。人员的选择要和学校一流学科建设相结合,重点考虑学校优势学科和领域。推荐人选要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发展潜力。按照“自主选择、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培养对象的学科领域,自主与有关院士联系,要确保符合结对院士的基本要求。各学院要对申报者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校内推荐材料请各学院于9月11日前报送人事处。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

人事处联系人:吴娇娇;电话:86731283;地点:行政楼303;E-mail:rcgc@zufe.edu.cn。

附件:

1、《“青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基本信息》附件1

2、《意向结对院士信息表》附件2

3、《浙江省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协议书》附件3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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