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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省妇联第十四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浙江省妇联关于做好省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妇〔2018〕19号)要求,决定在我校推荐省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名、省妇联第十四届执委候选人1名,代表和执委候选人为同一人选。

一、人选条件

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能干满一届)。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教师,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

(4)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是女教育工作者中的先进模范人物,曾获省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5)热爱、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密切联系妇女,在妇女中有较高威望和代表性,且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6)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情况。

二、推荐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把政治关、素质关、廉洁关,根据人选条件,推荐产生1名省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省妇联第十四届执委建议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工会将在各二级党组织推荐基础上择优确定人选并报省委教育工委审定。

推荐建议人选应填写《浙江省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只需要电子版),请于5月11日下午16:00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伟,陶晓丽,联系电话:87557034,87557331,电子邮箱:zzb@zufe.edu.cn

附件:1.浙江省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2.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3.填表要求

       附件1-3.doc

校党委组织部

校工会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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