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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行政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校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培养人员中期及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校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培养人员中期及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相关工作事宜

(一)检查对象:

2015年入选校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检查程序

1、检查对象填写《中期成果统计表》(见附件3)。

2、检查材料需经学院(部)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后,加盖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签章。

3、检查对象对审核后的材料二次签字确认无误后,于615(周五)前将统计表纸质1份交至人事处,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纸质材料一致,文件名“姓名+优青2018中期成果统计表”)。

4、人事处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后,反馈检查结果。

二、期满考核相关工作事宜

(一)考核对象:2013年入选人员参加期满考核。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填写《综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

2、《综合考核登记表》须经学院(研究院)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加盖学院(研究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签章,考核对象对审核后的材料二次签字确认无误,学院(研究院)按照文件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并签署意见。

3、于615(周五)前将报送材料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提交)

4、人事处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考核合格人员下拨剩余经费。

(三)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综合考核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1份、《综合考核登记表》一式1份;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纸质材料一致(电子材料请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部门+优青考核电子材料”)。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填报人员务必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及提供相关材料,不符合填报要求或者材料不实者不予受理。

2、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娇娇,电话:86731283,地址:行政楼303室,电子邮箱rcgc@zufe.edu.cn

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59,地址:行政楼116室

科研处联系人:何裕华,电话:87557161,地址:行政楼323室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 附件1

2.《入选2013、2015年度校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人员名单》 附件2

3.《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中期成果统计表》 附件3

4.《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综合考核登记表》 附件4

5. 《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综合考核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5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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