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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各学院(研究院)、2020级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和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学院应切实做好论文开题的组织工作。各学位点成立开题指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开题工作,开题指导组一般应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5名以上的专家组成。

2.开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或《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用A4纸打印,份数由学院决定。

(2)学位点举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开题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

(3)研究生根据开题报告会上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

(4)学院对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

(5)开题工作应安排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3.经学院审批后的《开题报告表》1式3份,研究生、导师、学院各执一份。

4.各学院完成开题工作后,研究生秘书将《开题情况汇总表》纸质盖章版1份、电子版交研究生院。

附件:1.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3.博士开题情况汇总表

4.硕士开题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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