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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关于2013级学生申请修读双专业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0

2014-10-20 15:13  浙财大教通〔2014〕76号

各学院(部)、2013级学生各班:

2013级学生申请修读双专业报名现已开始,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2011]6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拟开设专业:2013级培养方案上已对双专业修读作出规定的专业,详见《2013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

二、报名条件

1、我校2013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一专业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以上,并能胜任同时修读2个专业学习任务,可申请修读双专业。

2、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原则上应选择跨学科或跨门类的专业进行修读。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2013级学生,须认真阅读《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2011]64号)文件,于112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报名(详见双专业报名操作说明)。

四、录取方式

1、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确认;

2、双专业所在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其中,会计学双专业招生200人,财务管理双专业招生30人,审计学双专业招生10人,金融学双专业招生200),并将同意修读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审定后公布获准修读名单。

3、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直接查询录取信息。

五、其他

双专业的课程修读、教学管理、修读费用、证书发放等方面参见《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2011]64号)的规定。目前双专业/双学位为学校自设,不能在教育部相关网站查询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3级学生申请修读双专业的报名工作。

 

                                                   2014年10月20

 

附:双专业报名操作说明
附件【双专业报名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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