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进德修业,与时俱进”的校训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现当代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十佳大学生”暨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2月
二、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学生团队。
三、荣誉设置
原则上全校推选2021年“十佳大学生”10名(个人),“十佳大学生”提名奖10名(个人),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个人或学生团队),“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个人或学生团队)。
四、推荐标准
(一)十佳大学生(个人)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竟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二)大学生年度人物(个人或学生团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自强不息、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敬亲、志愿公益、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5.事迹应集中在2021年;
五、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11月12日-11月21日)
全院范围内以各班级为单位进行推荐,并于11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给带班辅导员处审核。
(二)学院评审(11月22日—23日)
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上报材料名单。“十佳大学生”我院最终推荐名额为2名(个人),“大学生年度人物”我院最终推荐名额为3名(个人或学生团队)。
(三)学校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评委投票确定最终结果。
六、材料报送
各班级在11月21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上报给带班辅导员处(电子+纸质)。学院将最终推荐候选人材料在11月24日前上报给学生处。候选人材料包括:
1.推荐表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十佳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2)
2.事迹材料
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院××事迹材料”,要求突出该生的典型事迹和表现(参考样文见附件3)。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3.照片(只需报送电子版)
(1)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2)生活照片要求横版,JPG格式,以“姓名+学院”方式命名。
4.汇总表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十佳大学生”暨首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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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