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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关于评选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各班级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现将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及评选面向全日制在校经济管理类大学本科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二年级(两年半学制)的学生,以第一专业为准。

 

二、奖学金金额

“泰隆之星”奖金为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优良、刻苦努力,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前20%;

2、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优先;

3、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

4、获得校内外各类奖项或荣誉的优先;

5、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泰隆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6、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在B级及以上。

 

四、评审步骤

1、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5月21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稿发1012504583@qq.com纸质稿交至3号楼421任老师;

2、学院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严格要求进行初选,经公示后确定初评名单。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所在学院评审组提出;

3学校和泰隆银行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决赛,决赛形式另行通知;

4、选择参加“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浙农-阳光”奖学金的资格。

 

六、其他

1、奖学金候选人可参加“纵观泰隆发展史”活动,参观泰隆行史展厅。

2、奖学金候选人可直接进入超级实习生项目,若实习期间荣获“超级新人”称号可获得 “免试录用卡”,直接录用为“菁鲤计划”培训生。

3、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泰隆银行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

4、奖学金申请者须遵照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

 

联系人:任灵洁     联系电话:0571-8755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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