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现将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公示如附件。
如有异议,请致电0571-87557105或邮件至378043772@qq.com
公示有效期: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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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