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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开展建校40周年“浙财记忆”史料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7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

学校发展的相关史料记载和实物是学校历史发展的最直观反映,是学校重要的精神文化财富。我校建校至今,历代师生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一步一个脚印,书写了一段段充满追求与奋斗、光荣与梦想的历史,为缅怀创业历程,展示发展成就,发挥校史资源育人功能,进一步凝练浙财精神,弘扬浙财传统,特开展建校40周年“浙财记忆”史料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年限:1974年成立浙江财政银行学校,历经浙江财政学校、浙江财经专科学校、浙江财经学院、浙江财经大学等时期。

征集类别:分为书刊(文字)资料类、照(图)片类、实物类和其它。

1、书刊(文字)资料类

(1)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以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时的文字材料、记录、题字、题词及报道事件的报刊等;

(2)学校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文件,早期学校领导、各院、系、部、处、研究机构领导、教授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建设发展的校志、年鉴、简报、笔记、信函、画册、通讯录等;

(3)学校改革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举措、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特别是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党建工作、校园文化等方面的举措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

(4)各个时期的人文精神、校训及涵义、校歌,各个时期重大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各个时期在各类媒体上有关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新闻报道等;

(5)各个时期教职工编写的专著、编著、译著(含早期油印本、刻印本、手稿)等;

(6)各个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书、讲义、试卷、备(听)课笔记、学生作业等;

(7)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同学录、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等;

(8)学校(含院系、学生社团)或其他单位出版的与学校有关的刊物、出版物和印刷品;

(9)学校教职工撰写的反映当时在校工作、学习和生活情景的文章、诗词、回忆录、轶事等。

2、照(图)片类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大型活动、重大事件、重要会议、外事交流等照(图)片;

(2)历届(次)党代会、双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及党团组织、社团等活动照(图)片;

(3)各个时期管理、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实习实践等方面照(图)片;

(4)各个时期校园风貌特别是早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校址变迁、建筑物改建的照(图)片;

(5)历届毕业生班(年)级合影照(图)片;

(6)各类校友聚会、活动照(图)片。

3、实物类

(1)建校以来使用过的校牌、匾额、碑石(文)、楼宇牌、道路标识牌等;

(2)不同时期的信笺、信封、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票证、纪念册、校徽、校标、校旗、纪念章、纪念品、邮票、纪念封、饭(菜)票及其它带有以前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不同时期使用过的业已失效停用的印章,包括钢印、铜印、胶印、木印等;

(4)有收藏价值的教学科研办公设备(施),特别是在初创时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具、模型、仪器、设备、家俱等物品;

(5)学校主(承)办的大型活动、会议、赛事等的有关资料,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会议、赛事的通知、文稿、聘书、证书、奖品、纪念品、奖杯、奖牌、奖章、奖状、荣誉册、锦旗等;

(6)国家级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产品模型或照片、社会影响、领导批示等),在社会服务方面有一定价值的活动、产品等(照片、相关鉴定、媒体报道等);

(7)上级领导及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物为学校书写的题词、赠送的字画等;学校在重大庆典、国内外校际交往等活动中收到的其他院校及有关单位、校友、国际友人等赠送给学校的礼品,如特制的纪念品、工艺品等;

(8)不同时期学校重大活动、事件及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影像资料;

(9)反映教职工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聘书、证书、照片、实物、音像、书刊、媒体报道等);

(10)有关学校发展的重要人物、实物和史料的信息和线索。

4、其它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学校将根据提供者意愿,采取捐赠、代管、出让、复制等方式予以接收。如有需要,学校可派人登门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凡最终公开展示的陈列品,均注明提供者的姓名和相关信息。

2、对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校史资料,由学校统一无偿征调,存放校史馆永久保管和展陈。

3、欢迎师生员工提供散落在社会上的重要史料、实物线索。

4、对所有提供校史资料的个人或组织,学校将颁发证书以作永志,并致谢忱。

三、征集要求

1、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能够反映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发展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2、校史资料征集主要以文字、图片、音像、实物为主,提供者要对资料作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姓名、原学校和班级、现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纪达

联系电话:0571—87557026

电子邮箱:zjd@zufe.edu.cn

恳请您与我们联系,或提供各种征集线索,共同参加浙江财经大学校史展览建设和历史档案的抢救工作,使学校散存于社会的档案史料得以永久保存。同时也欢迎就校史馆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因为有您的参与,浙江财经大学的明天会更美好!并永远为您留下闪光的足迹。

档案馆、校史馆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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