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及研究生导师:
为推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研究生导师自身素质、指导水平的提升,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导师培训管理办法》(浙财大〔2021〕230号),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期研究生导师培训,本期导师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2024年新增研究生导师,以及其他报名参训导师。
新聘导师在取得导师资格后,要参加校级培训并取得学分后方可正式指导学生。
在岗研究生导师三年内至少参加1轮校级培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研究生导师培训并获得相应学分者,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
二、线下培训安排
预计下学期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线上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7月1日-9月1日
(二)学习目标
培训立足于党的二十大对于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进行一体化部署,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导师队伍坚持“四为”方针,明确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做好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道德,构建和谐导学关系,不断提升学业辅导、科研指导、心理疏导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自觉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责任人、引路人和知心人,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让更多研究生人才在担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使命中谱写人生的壮丽华章。
(三)学习方式
1.电脑端:参训学员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ena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下发的学习卡,学习卡使用一次即可开始学习。学习卡由各学院负责本次培训的联系人发放。
2.移动端:参训学员下载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参训学员也可微信关注“学习公社服务号”,进入微信服务号页面,获得更多咨询服务。
(四)学习任务
本次培训分为课程学习、研修总结两项学习任务。
学习任务 |
要求 |
权重 |
课程学习 |
修满不低于40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 |
70% |
研修总结 |
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新时代研究生导师应具备哪些胜任力”主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作为本次培训的研修总结。要求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认真原创、杜绝抄袭,字数不少于800字。 |
30% |
(五)考核认证
参训学员按照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且总成绩达到90分以上,可以在电脑端【我的项目】→“学习档案-查看电子证书”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六)进度安排
阶段 |
任务及时间 |
要求 |
第一阶段 |
做好启动准备 (7月3日前) |
学员注册并登录学习平台(已注册学员可直接登录),使用学习卡号进入班级,了解本次培训教学计划。 |
第二阶段 |
完成考核任务 (8月25日前) |
①学员根据学习任务自主安排学习计划; ②学员认真学习培训课程,按要求撰写研修总结,完成培训考核。 |
第三阶段 |
认证 (9月1日前) |
学员下载打印学时证明,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建立导师培训档案。 |
(七)管理服务
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咨询学院负责本次培训的联系人;
2.咨询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
(1)热线电话
热线电话:400-811-9908。
时间:8:30—12:00,13:00—17:30,19:00—22:0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值班。
(2)在线客服
微信服务号咨询:关注“学习公社服务号”,进入服务号页面,点击下方菜单“支持服务→在线咨询”进入咨询页面。
平台咨询:登录后在页面右侧“咨询客服”窗口在线咨询。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
(3)留言咨询
留言咨询:登录后在页面右侧“平台操作咨询”窗口留言咨询。
三、注意事项
(一)导师培训是我校加强研究生导师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培训使导师特别是新增导师能够进一步了解国家政策,明确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责任和作用,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
(二)各学院(研究院)确定1名本单位负责本次培训的联系人组织落实导师参训,并按照本学院参训名额(附件)组织导师报名。7月3日前,将参训名单报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7日
附件:第三期研究生导师培训各学院(研究院)参训名额
学院(研究院) |
参训名额 |
财政税务学院 |
21 |
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 |
38 |
会计学院(MPAcc学院)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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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管理学院(MBA学院) |
31 |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
14 |
经济学院 |
34 |
法学院 |
28 |
外国语学院 |
19 |
数据科学学院 |
18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15 |
艺术学院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 |
研究生联合培养学院 |
3 |
中国政府监管研究院 |
10 |
总计 |
290 |